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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产假?
    发布日期:2018/2/20 发布者:佚名 共阅57605次

           产假是国家给予在职妊娠女性的一种权利,根据国家规定,职业女性怀孕后可享受一定的产假休息时间,并且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一种方式剥夺。最新的2014年产假规定,女职工怀孕可享受多长的产假呢?产假期间工资怎么算,职业女性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在生产前后所享有的休假权利。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部分地方可延长至4个月。

    有关产假的相关规定

    (一)产假的时间规定

    1.产假

    2014年最新产假规定,顺产单胎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分别为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或多胞胎增假半个月,多胞胎按胎儿个数增加,每多生一个增假半个月。晚婚晚育的则根据各地标准相应增假,部分地方可延长至4个月。

    2.产检假

    (1)女员工妊娠第一到六个月期间可享受一天的产检假,进行妊娠确定、产假检查、生育培训等。

    (2)女员工妊娠第六个月及第七个月期间,可享受每月一天的假期。

    (3)女员工妊娠第八个月期间可享受两天的假期。

    (4)女员工妊娠九个月以上可享受四天的假期,但其中两天包含在预产假中。

    (二)产假的待遇规定

    1.保胎假期间,工资要按照病假的标准进行发放;

    2.临产前的假期,工资应按照正常工资的80%发放;

    3.产假期间可领取生育津贴;

    4.哺乳假期若不超过6个半月,工资应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若超过6个半月则按70%发放。

    (三)产假证件规定

    女职工休产假需要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孩子的出生证明以及独生子女证等相关证明。同时规定如果产妇在孩子出生四个月内办理了独生子女证明,则可在原来产假的基础上多享35天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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