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商品的功能过剩 |
发布日期:2018/3/4 发布者:佚名 共阅58567次 |
除了一次性消费的物品外,商品都有一定的“效用年限”。效用年限是指它能为我们服务多长时间,比如棉布衬衫能穿3年,而化纤衬衫6年也穿不破。 消费者对于所购买的商品通常有一个“需要年限”,比如给4-5岁的孩子买衣服,最长的 需要年限也不过2年左右,因为买的时候即使有意要大一些的,过两年也穿不得了。再说两年以后孩子要上学,式样、颜色等也不一定合适了。倘若商品的效用年限大于消费者的需要年限,便会形成商品的“功能过剩”,就是说东西还没坏,却不需要了。 “功能过剩”对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一种浪费,解决办法有两个:一是买的时候对商品的效用年限和需要年限进行比较,尽量使两者接近;二是如果使用以后出现功能过剩,设法通过卖旧物的方法收回一些残余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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