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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流行期如何关照孕产妇及新生儿?
    发布日期:2020/2/11 发布者:zgytzsw 共阅30654次

    央广网武汉1月28日消息(记者张卓 通讯员童萱)“疫情流行期间,孕产妇如何进行产检?”“孕产妇发热如何用药?”“孕妇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否会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1月28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妇产科联合新生儿科共同发布《同济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及新生儿管理指导意见》,解答了孕产妇及各级医务人员目前最关注的热点问题。

      据了解,该意见结合了国家卫健委于27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和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最新发布的《预防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传播给家庭和社区其他人的暂行指南》。

      同时,融入了近期同济医院的救治经验和体会,深度综合医院妇产科、新生儿科的实际临床情况,一问一答,通俗易懂,操作性强。同济专家团队呼吁: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须关照孕产妇及新生儿。

      附《意见》全文: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孕产妇及新生儿管理指导意见(第一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2019 年 12 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发生多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我国其它地区及境外也出现了此类病例。该病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有的病例无明显发热。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胸部CT呈现肺炎影像学特征。孕妇处于特殊免疫耐受状态,是该病毒易感人群,国内已有孕妇感染确诊病例。感染孕妇诊疗应兼顾母儿双方情况。现将临床常见问题及处理建议汇总如下:

      一、孕产妇管理1.哪些医疗机构可以接诊发热或疑似感染孕妇?

      具备发热门诊、产科、新生儿科的医疗机构,或各级卫健委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

      2.哪些孕妇需要到发热门诊就诊?

      孕妇中的发热及疑似病例首先进行预诊分诊,测量体温并由专门人员指引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3.疑似病例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有下述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1条,符合下述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

      (1)流行病学史:①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②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③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流行病学关联。

      (2)临床表现:①发热;②胸部CT影像学特征: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孕妇感染早期可能不出现典型的血细胞计数变化。

      4.呼吸道病毒感染常规8项检测阳性,能排除新冠状病毒感染吗?

      不能排除。根据现有临床案例,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可合并甲流病毒、乙流病毒、肺炎支原体等病原体感染。

      5.孕妇可以做胸部CT检查吗?

      放射学检查是否导致胎儿发育异常,决定于当时的孕周以及放射学检查技术的胎儿辐射剂量。理论上,胸部CT的胎儿辐射剂量没有达到致畸阈值,比较安全。为了安全起见,建议孕妇在知情同意后做胸部CT检查,并采取腹部保护措施。

      6.孕妇可以服用抗病毒药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吗?

      该药已列入HIV孕期首选用药方案。基于动物实验研究和有限的人类报告,该药似乎不会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医务人员应向孕妇及家属充分告知使用该药的孕妇获益及胎儿的潜在风险,权衡利弊,当潜在益处大于胎儿的潜在风险时,选择用药。

      7.疫情流行期间应常规进行产科检查吗?

      孕妇是新型冠状病毒的易感人群。疫情流行期间应进行常规产前检查,并密切注意胎动变化,有妊娠期合并症或并发症者要适当增加产检次数。

      8。疫情流行期间终止妊娠应注意什么?

      应综合分析疾病严重程度及产科情况,做出决定。

      8.1终止妊娠指征(1)产科指征;据产科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掌握终止妊娠指征。

      (2)重型病例:呼吸窘迫(RR≥30次/分);或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或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300mmHg;(3)危重症病例: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或者出现休克;或者合并其它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8.2 终止妊娠时机及方式(1)病情轻,宫颈条件好者,可选择阴道分娩;(2)手术终止妊娠指征:同8.1。

      8.3 终止妊娠场所发热病房中呼吸道传染性疾病专用隔离产室或专用手术间。

      8.4人员配备组建由产科、新生儿科、感染科、呼吸科、麻醉科、手术室等医务人员组成的多学科联合诊疗小组,并准备专用手术及麻醉物品。

      9.疫情流行期间母乳喂养应注意什么?

      疑似病例及未痊愈的确诊病例不建议母乳喂养。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可随大鼠乳汁分泌,人类乳汁是否含有该药尚不确定。因此,服用该药期间不建议母乳喂养。

      母乳喂养应注意手和乳房的清洁卫生。

      10.产后发热要注意什么?

      孕妇因分娩过程中体力消耗,失血,大量水分丢失,机体内环境紊乱致抵抗力下降,产后成为易感人群。无症状的感染者在此期间可能出现临床症状,如出现产后发热在排除产褥期感染,乳胀、乳腺炎等产科情况后,要警惕呼吸道感染的可能性,如肺炎、肺结核、病毒性感冒等,目前已发现部分病例在产后6小时-48小时内出现发热,而疑似新冠状病毒感染,因此建议除常规的呼吸道病毒筛查外,可完善肺部CT检查,疑似病例需进一步行病原学检查以确诊。出院后产后发热病人就诊于发热门诊,同时请妇产科会诊排除产科情况。

      二、新生儿管理1.孕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是否会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

      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新生儿感染病例,但新型冠状病毒是否通过胎盘垂直传播或者出生后通过母乳喂养传播仍不清楚,所以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母亲,出生后新生儿立即按病毒感染流程隔离观察两周,不喂母乳。

      2.哪些新生儿需要排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新生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能途径有:母婴垂直传播、密切接触传播及飞沫传播(家庭成员间、家庭来访者)、医院内获得性感染,故对符合以下任一条者需要进行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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