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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自媒体有点“毒”蒙牛起诉并索赔100万
    发布日期:2020/2/28 发布者:佚名 共阅46497次


      18日有消息称,蒙牛起诉了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的注册者,该公号发文称蒙牛乳业为“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蒙牛乳业认为“毒奶”的表述足以让公众对蒙牛的产品产生质疑或不信任,故索赔百万。4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就此案第一次开庭并进行证据交换。


      这篇题为《蒙牛:综艺冠名界头号毒奶》的公号文章发表于2016年11月13日。该文总结了蒙牛冠名的综艺节目收视率等并评论:“在综艺冠名界,蒙牛就是这样一口华丽丽的毒奶”。目前,该文阅读量为9943次。


      蒙牛起诉该公号注册者的是因为“毒奶”一词。蒙牛乳业诉称,该公号在自主拟定的标题中指明了蒙牛公司名称,称其为“毒奶”,这使得公众看过标题后会留下“蒙牛是毒奶”的印记,造成消费者对蒙牛名誉及产品声誉的误解,“足以使公众对蒙牛产品的质量产生质疑惑不信任,造成商业信誉、社会评价降低,已严重侵害公司的名誉权”。


      公号注册者北京丰彩锐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屈振红表示,“毒奶”的意思不是“有毒的奶”,而是一个被广泛用于评论界的网络用语,意为“夸谁谁输”。目前通过多个搜索引擎检索“毒奶”,均能在首页看到类似的解释,例如某游戏论坛帖子称“说会赢的战队总是最后输了,这样的解说(员)经常被称为‘电竞毒奶’”。


      搜索文娱后台公号的这篇文章发现,在标题下方有一行绿底的“郑重声明:本文只针对蒙牛的综艺品位,不针对产品本身”。正文第一段的内容是:“毒奶的奶,不是牛奶的奶,而是《魔兽世界》里一种专门进行爱的供养的职业。‘毒奶’之毒,就毒在它用尽一生一世把你供养,越供养越萎靡,更有毒力强劲者,一口封喉,被奶对象永不翻身。”


    这个自媒体有点“毒” 蒙牛起诉并索赔100万


      4月17日当庭证据交换时,蒙牛出示的证据包括,“文娱后台”刊登的这一文章及相关评论、蒙牛乳业商标注册证、相关许可证及荣誉称号,以及文章刊登后湖北省广水市一些超市给蒙牛乳业出具的退货说明,试图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多份退货说明显示,提出退货要求的超市退货金额达23.5万元,内容大意为“近期网传蒙牛纯牛奶产品有问题,造成部分顾客对蒙牛牛奶持怀疑观望态度,造成产品销量锐减,部分顾客要求退货”等。


      屈振红认为,公号、评论等证据仅能证明公号刊发了有关文章,不能证明被告具有主观过错、行为违法,且公号文章不涉及乳品本身。


      目前,蒙牛乳业要求北京丰彩锐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删除涉案文章,在微信公众号“文娱后台”显著位置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公司名誉,同时索赔损失100万元及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维权费用。


      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将于5月初再次开庭。


      这则新闻结果如何尚不知,不过食药监总局前几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食品谣言的问题,并表示,已经加大对食品谣言制造者、传播者的惩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在今年2月27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闻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一定要客观、公正,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使用“毒食品”“致癌”这样渲染性的字眼,平实一点好。


      4月18日,食药监总局官网上发布公告,联合11部门来规范食品和药品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信息的通报与发布工作,通知中有一条:新闻媒体关于食品和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报道应实事求是、表述严谨、措辞准确。未经核实,不得使用“毒”、“致命”、“致癌”等字样。(中国青年报,卢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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