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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两部委联合发布规定婴幼儿谷类辅食镉含量制定临时限量值
    发布日期:2020/3/3 发布者:佚名 共阅46396次


      现原文转载如下:


      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论,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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