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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孕产妇也需用药千万不要停止治疗
    发布日期:2020/4/23 发布者:佚名 共阅44613次




    孕产妇也需用药 千万不要停止治疗



      进入网络时代,一些流行新词也开始改变了我们的语言习惯,有时还会引起啼笑皆非的笑话。



      这天是我们科的老教授赵老太大查房,正在检查一位高血压的孕妇,因为怕影响胎儿,这位孕妇把药停掉了。赵老太在对患者严肃说着什么,周围全是主治医生,住院医生,实习医生一大堆,赵老太平时不苟言笑,遇事极为认真,医生们也都一句话都不敢说,气氛相当凝重。高潮来了,赵老太拿着检验单,最后对着病人说:为什么要放弃治疗?



      顿时,好多年轻护士都抿着嘴笑了。



      谁都知道,孕妇是“身不由己”的人,一旦生病用药要优先考虑胎儿的安全,常常有病不敢吃药,拖延至病情加重。而科学的方式是,有了病了就要赶紧治疗,只要选择安全的药物治疗,对母婴都有好处。



    不治疗对母婴健康产生恶劣影响



      绝大多数孕妈妈以为,生病不能吃药打针。事实上,虽然有很多药物可能导致胎儿畸形,但如果硬“扛”,对母婴健康产生的恶劣影响会远远超出药物的可控影响。



      去年,我们科接诊了一位产妇小黄,早在3月初,她就怀孕了。到了5月底,小黄感冒了一次,在没怀孕之前,她就经常听人说,怀孕期间不能吃药,对胎儿不好。于是,她就硬挺着,每天大量的喝水,过了两天,开始发烧,测体温,39度,迫不得已去了医院,医院医生听说她怀孕了,也不敢治疗,只是开了中成药,退了烧。



      又过了3个多月,小黄再次受凉发烧,情况严重,家人把她送到了医院。



      我们检查发现,因为感冒引起了细菌入侵,小黄已患感染性心内膜炎,且二尖瓣前瓣脱垂。在心胸外科有关医生会诊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不终止妊娠,随着胎儿的发育,小黄的心脏负荷会越来越重,后果不堪设想。小黄和丈夫这才意识到情况严重,忍痛决定舍胎儿保大人。



      更严重的事情还在后面。



      “小黄如果再怀孕,胎儿有畸形的可能!”



      当小黄问医生什么时间才能再怀孕时,医生告诉她,因为二尖瓣前瓣脱垂,需要换新的瓣膜。办法有两种:一种是换生物瓣膜,15至20年后需要更换。同时,每天还需要注射肝素,且“如果注射过量,会造成大出血!”不过,不会对未来的胎儿造成影响。另一种则是换机械瓣膜,未来可能使胎儿畸形。因为更换机械瓣膜后,血液流动会形成血凝块,产生血栓,每天都要吃抗磷药物。



      “我不想她那么痛苦!”权衡利弊之后,小黄的丈夫决定,让小黄更换机械瓣膜。



      得知小黄患的是感染性心内膜炎,不仅肚子里的孩子不能保住,就连以后也可能无法生育时,一家人都很痛苦。



    怀孕期间不能吃药是误区!



      怀孕前三个月,胚胎处于发育期,用药需特别谨慎,但不能因此一概不吃药。就小黄来说,感冒后没有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延误了病情,以致细菌入侵血液,造成感染性心内膜炎。如果当时注射青霉素,不但能控制病情,对胎儿也不会有任何影响!部分药物经过临床验证,是可以对孕妇使用的。



      有些孕妇“谈药色变”,其实也没有必要。如果普通感冒拖延不治,恶化成肺炎,对胎儿的影响远比药物凶险得多。妊娠期间若出现高血压、糖尿病等并发症,一定要根据医嘱,选择安全有效的药物。有妊娠呕吐者,一般不推荐药物止吐。如呕吐严重,两三天不能进食,要去医院检查,排除器质性疾病,可以静脉滴注葡萄糖液等,防止发生脱水和代谢紊乱。



    小贴士:孕妇可以使用的药物表。



      在孕期用药方面,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制订的药物分级制度,明确、科学、合理,被奉为经典。该标准根据对胎儿的伤害程度,将药品分为五类。孕妇用药前一定要看清。



      A类:对孕妇、胎儿都安全。多为维生素及矿物质类药,如B族维生素、钙片等。应按说明书,适量服用。



      B类: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的危险证据不足或不能证实。如胃复安、青霉素以及多数头孢类药物等。



      C类:仅动物实验显示,会造成胎儿畸形或死亡,但无孕妇的研究数据。如阿司匹林、扑尔敏、地塞米松等,使用时须谨慎考虑对胎儿的潜在危险。



      D类:仅在孕妇生命受到威胁,或患有严重疾病非用不可时才可使用。包括四环素、一些孕激素及抗癫痫药等。



      X类:明确规定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如氯霉素、米非司酮等。



      无论中西药,药品包装盒或说明书,如注有孕妇禁用或忌用的,千万不要用。若必须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进行,选择对症的B类和C类药,按常规剂量、疗程及方法服用,一般对胎儿影响不大。



      最后吐槽一下,在国外药物都标注了用药安全等级,但我国的药物没有这样的标识,导致孕妇无法安全用药。有媒体记者就曾经翻查了近50种常用药,均没有发现药品安全等级标识,只写有“孕妇、哺乳期妇女用药请咨询医师”。



    孕妇用中药的禁忌



      古代医家对此早就十分强调,而且专门编写了“妊娠用药歌诀”,列举了数十种妊娠忌用的药物,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



      孕妇不宜服用毒性很强的药物,如斑蝥、大戟、巴豆、牵牛、商陆、乌头、皂角、天南星等,均应禁忌,以免危害母子安全。



      孕妇不宜服用泻下药物,如芒硝、大黄、番泻叶;或药性猛烈的药物,如水蛭、虻虫、麝香、常山等。因为这些药物大多可使子宫及盆腔充血,并增强子宫收缩,易引起流产。



      孕妇不宜服用通经去瘀的桃仁、红花、茜草。行气破滞的枳实,大辛大热的附子,干姜、肉桂、半夏,以及具有滑利作用的瞿麦、木通、通草等等,均应慎用。此外,牛膝、延胡索、牡丹皮、赭石、薏仁、牛黄等药,也宜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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